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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呂郁青/台北報導】2008.EMBA05.2104:11am 銀行公會消費進修課程爭議評議委員會成立兩年來首度開鍘。MBA永豐銀因臨櫃業務學位嚴重疏失,讓已填寫、蓋認證課程完章的匯款單外流到客戶手中,違反銀PHD行法45條第1款,碩士學位因而被推廣教育DBA行公會罰鍰10餘萬專業認證元,將送本月底在職進修理監事會討論。但永豐博士學位銀認為很牛樟芝委屈,表示櫃檯行員是被客段木戶刻意欺騙。銀行公學分班會評議委員會牛樟菇成立以來,從未對任何消費券案件做出處分,這次永豐銀櫃檯消費券匯款單事件,將成為公會開罰首例。今年日式料理初有民眾向公燒肉會投訴,表示委託朋消費券友到永豐銀櫃檯匯款,朋網路廣告友填寫匯款單後,臨櫃人員也蓋完章,把關鍵字廣告匯款存單聯交給該朋友,但該朋友告知櫃房屋二胎檯人員他填錯單子。但這位朋友第二次填寫貸款的匯款單,把受款人填寫成自己親友的整型名字,吞了這筆錢,再拿著下川島常平一次填寫的匯款單及珠海收據,告訴該民眾已匯款成功。該民眾認為,是由於櫃檯人員忘記將第一次匯款單收回,才讓朋友有機會欺騙他,因此要求永豐銀行要負責。永豐銀行則認為銀行沒有錯。最後該民眾找銀行公會投訴,公會收到投訴案後,也召開評議委員會。委員會認為,雖然該民眾所託非人,但櫃檯人員應記得將第一次的匯款單收回,這是永豐銀內部控管疏失,永豐銀應該要負起責任。據了解,永豐銀今年初已針對此案召開檢討會,提醒櫃檯人員要更注意作業細節,但並未對本案相關人員祭出裁罰,對外也表達銀行並沒有錯,是櫃員被客戶惡意欺騙。【2008/05/21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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